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市各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为落实全省物业领域相关问题整治要求,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根据《皇冠app,足彩外围app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1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皇冠app,足彩外围app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价费分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充电设施改造升级,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实行充电电量单独计量是实行价费分离的基础,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要会同市场监管、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住宅小区内暂未实施电动自行车充电电量单独计量的运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督促运营企业对计量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今年10月底前改造到位。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降低充电服务费
集中充电设施具有鲜明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充电运营企业应遵循“安全、便民、实惠”的原则,建设运营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物业行政主管等部门,加强对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对居民反映充电服务费高、收费不透明的企业,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规范其收费行为,推动其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并实行明码标价。
(一)对于已实现“价费分离”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企业,各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开展运营合同梳理,督促充电运营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电费、服务费标准等信息;对于运营合同已到期的,与业主充分沟通后确定合理的服务费标准,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对于未实现“价费分离”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企业,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会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充电运营企业10月底前完成充电设施的“价费分离”改造,同步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收费标准等全面信息,并与业主充分沟通,确定合理的服务费价格。
(三)对于拟新入驻居民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企业,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要积极遴选优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建设造价、运维费用、电价标准、收费标准等全面信息,与业主充分沟通确定合理的服务费价格后方可动工建设。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码标价、保证收费透明的要求,充电运营单位要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投诉举报等情况,加强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国家、省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省政策执行。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